井冈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的有关会务,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搞好服务。负责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学习、机关联系会议的各项具体工作。
2、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交办的有关事宜。
3、草拟、修改综合性文稿及其它有关文字材料。
4、负责上级有关文件和机关各种文件的收发、传阅、管理、归档和缮印等工作。
5、按规定保管、使用机关印章,出具各类证明和介绍信。
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参与市委中心工作方案的制订、活动的安排、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和联系、协调等工作。
7、负责协调办理全国、省、吉安市人大代表来我市视察的有关具体工作。
8、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机要保密工作、环境卫生管理、办公用品购置和维护,以及机关职工的工资、生活福利及其它行政事务,保证整个机关正常、有序运转。
9、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拟办、承办、转办、催办、回复、报告等工作。
10、负责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联系、沟通需常委会领导、各专工委领导参加活动相关事项,并与各专、工委做好衔接工作。
11、负责与市委宣传部和井冈山市广播电台等新闻宣传媒体的联系,做好人大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常委会重大活动新闻报道的衔接、新闻稿件的起草或审稿工作。
12、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电脑、网络管理维护的联系沟通。
13、负责《时代主人》在我市的征订、发行。
14、负责办理机关干部退休的有关事宜,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15、负责上级人大机关和单位来山视察、考察、参观、学习人员的接待安排工作,并承办有关事宜。
16、联系有关工作部门,了解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并视情况组织交流活动。
17、负责常委会重大活动的摄影、图片资料保存和电子会议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操作。
18、负责上级人大在我市开展各项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起草和工作的联系、沟通、衔接以及相关材料的准备。
19、负责通知常委会领导和常委会各委室人员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或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0、承办常委会领导因公出国考察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和服务工作。
21、接受省、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的指导,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加强与县(市、区)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
22、承办上级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