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颜芳明同志辞去井冈山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1月18日井冈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井冈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颜芳明同志辞去井冈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井冈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2018年1月18日